北京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规定表

社保政策2018-06-08李天扬老师

2016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与比例规定:2016年北京社保社保缴费规定最新政策尚未出台,如有最新,小编第一时间为大家整理,下面我们可以先了解一下2016年2016年度北京社保缴费规定情况作为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6年度北京社保缴费规定

【执行时间】: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

缴费基数上限:17379元;

缴费基数下限:2317元。

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比例:单位缴纳9%+1%,个人缴纳2%+3元

缴费基数上限:17379元;

缴费基数下限:3746元。

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比例:单位1%,个人0.2%;

缴费基数上限:17379元;

缴费基数下限:2317元。

【备注】:农村户籍人员无需缴纳失业保险个人费用。

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比例:用人单位0.8%;

缴费基数上限:17379元;

缴费基数下限:3746元。

【备注】: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无需支付。

工伤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比例:0.5%或1%或2%

缴费基数上限:17379元;

缴费基数下限:3746元。

【备注】:工伤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无需支付。

个人委托存档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

档次一:以2013年度北京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金额如下:

1、养老保险:1158.6元;

2、失业保险:69.52元;

3、医疗保险:283.86元。

档次二:以2013年度北京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缴费金额如下:

1、养老保险:692.5元;

2、失业保险:41.71元;

3、医疗保险:283.86元。

档次三:以2013年度北京月平均工资40%为缴费基数,缴费金额如下:

1、养老保险:463.4元;

2、失业保险:27.8元;

3、医疗保险:283.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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