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解读

社保政策2018-07-10才子老师

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公布增加的养老金今起调整补发到位

从市人社局获悉,苏州市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公布,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按月领取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养老金,市区的26万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从今天开始调整和补发到位。

普调仍与个人缴费年限挂钩

根据调整方案,普调分为三步,第一步对退休、退职(含市区退养,下同)及按月领取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第二步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第三步按照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下同)乘以3.5%计算增加额。

例如:苏州市某企业退休人员王某,65周岁,缴费年限2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元,此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60+(25×3)+(1800×3.5%)=1998元,增加198元。

增发高龄退休人员养老金

此外,对于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及以上的退休、退职、按月领取生活费人员给予倾斜增发,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发40元,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的增发60元,满80周岁及以上的增发80元。

例如:苏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孙某,70周岁,缴费年限3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60+(35×3)+(2400×3.5%)+40=2689元,增加289元。

已有300多家单位建立企业年金

从2005年开始,苏州市推动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作为补充层面的企业年金,随着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地,如今已经成为不少企业吸引人才的一张“王牌”。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副处长陈延麟表示,目前全市已有300多家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了企业年金,也呼吁并欢迎更多具备条件的企业,从早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进一步提高职工退休后的保障待遇,为职工的老有所养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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