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城市低保申请条件2015
城市低保申请条件是什么?2016年贵州省城市低保申请条件分享。以下条件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一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的居民,无论在本市何地居住,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居住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人员。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所有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含继承、接受赠与、遗属补助费、偶然所得等);
二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办程序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由户主通过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居民户口本、身份证、收养证、婚姻证书、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以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由户主在居住地申请,户籍所在地出具户籍证明。社区接到居民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等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张榜公布,征求群众意见,经初审合格后,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查审核审批表》,经办人签署书面意见后报街道办事处(乡镇)审核。
据悉,为切实改善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贵州省从2016年开始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增长幅度均超过10%。截至2016年年底,贵州贵州省城市低保对象为51.44万人,低保标准为平均每人每月352元,比2016年的311元增加41元;农村低保对象为479万余人,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1841元,比2016年的1635元增加了20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