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征兵的主要政策规定

山东征兵网2018-11-20三水老师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生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多征集2015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和入校的学生。

  二、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至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三、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当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时间,统一为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月1日起算。
  莱芜市征兵咨询电话:6037022
  征兵监督电话:6037033
  莱城区征兵咨询电话:6114321
  征兵监督电话:6111080
  钢城区征兵咨询电话:6881727
  征兵监督电话:6881729

另讯:9月25日,莱芜征兵工作会议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杨宜新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毕司东,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府秘书长康颂池,军分区司令员刘新华出席会议。

杨宜新说,征兵工作是国防和军队建设中一项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工作。做好征兵工作,从源头上把好新兵质量关,直接关系到军队战斗力的巩固,关系到国防建设的长远发展,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征兵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征兵工作作为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宣传发动,完善政策措施,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全力以赴,确保圆满完成今冬征兵任务。

杨宜新指出,落实好优惠政策,不仅涉及广大入伍青年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征兵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按照“选送好入伍的,服务好在伍的,安置好退伍的”原则,切实搞好现有政策与新《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衔接,进一步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要严格落实义务兵优待金制度,将优待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严格按照优抚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到入伍青年家长手中;完善吸引高素质兵员的政策规定,切实抓好退役士兵就业安置,要积极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继续支持和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在税收减免、信贷优惠等方面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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