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到时间:
新生于2016年9月3~4日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来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证件不全者不予报到,提前报到者不予接待。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教务处提出书面请假申请,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期满未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户口手续办理:
新生户口是山东省的,不再办理户口迁移;山东省以外的新生,自由选择是否迁移本人户口。
需迁移户口的同学,请注意以下几点:
1、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2、迁往地为:滨州学院(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391号);
3、户口迁移证不得涂改,涂改处必须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否则不予办理;
4、身份证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准备近期一寸免冠大头照片两张。
报到时请按以上要求交收户口处(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照片)。9月14日后交到户籍室(办公楼南楼406户籍室)。
3党、团关系办理:
新生系中共党员者(含预备党员),请自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报到。山东省内的新生党组织关系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转至滨州学院党委组织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名称为“滨州学院党委组织部”,去往单位为“滨州学院xxx院(系)”;山东省以外新生党组织关系由所在市(区)委组织部转至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后,再由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转至滨州学院党委组织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名称为“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去往单位为“滨州学院xxx院(系)”。
4学生档案办理:
考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本人的密封中学档案,报到时,交院(系)学生科。
5新生缴费:
学校统一收取的费用包括第一学年学费、住宿费(按实际住宿标准结算)、教材费(多退少补)和公寓用品费(多退少补),学生在校期间生活费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