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经贸职业学院2015年新生入学须知
一、报到时间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9月6日到学校报到。(新生乘坐火车时,凭“录取通知书”可享受半价优惠待遇)
新生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请提前与专业所属系办理请假手续(会计系:0536-2600029;财政金融系:0536-2600036;工商管理系:0536-2600136;商务工程技术系:0536-2600166;国际商务系:0536-2600175;科学与人文系:0536-2600015)。未提前办理请假手续、逾期又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遗留问题由新生负责。
二、报到程序:
(来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前)
1、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及时持“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或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中学档案转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迁出手续。档案如有邮寄,邮寄地址为: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青年路2798号招生就业处招生科收。
新生的姓名、性别应与本人入学档案完全一致。各类关系证件必须用黑色、蓝色或蓝黑色钢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
2、户口问题。
新生不迁户口。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我省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录取本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鲁公发〔2007〕289号)要求,我省高校录取的本省新生,入学后一律不再办理户籍迁移。
3、交费办法(此缴费办法仅限高考录取及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
(1)随录取通知书发给您的银行卡及密码函,是依据您准确的个人信息办理的,办卡费由学校负担。收到银行卡及密码函后,请本人尽快携带身份证到当地农行网点修改原始密码并牢记,修改密码成功后方可存款。
(2)银行卡内应至少存入6428.8元(艺术类7428.8元)。入学后,如您选择收费标准较低的专业或公寓,学校将于开学后退还差额。您也可把个人生活费存入银行卡,校园内有自动取款机可供提现,该卡也可用于校园卡充值。
(3)为方便您的缴费,请务必在9月4日12时前按上述要求将款项存入农行卡。在此时点前办理存款手续的同学到校后可直接到所在系报到并领取缴款书。未在此时点前办理存款手续的同学需要先到财务处刷卡缴费(学院财务处不收取现金),然后才能到系报到。为资金安全考虑,尽量避免携带现金。
(4)该卡在潍坊地区存取现金免手续费,在其他地区存现收取0.5%手续费。发放国家、省奖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以及收取其他学年学费都通过该卡办理,毕业前请勿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