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招”、实施“阳光工程”的指示精神,保证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3317)。
第五条学校办学体制与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
第六条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青年路2798号(邮编:261011)。
第七条招生对象: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等)毕业生。
第八条学院简介: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2016年,被确定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位于世界风筝都潍坊市区,校园环境优美,绿化面积达7万平方米,是省级“花园式单位”。一路之隔,就是风景优美的鸢都湖公园和国家4A级旅游景区白浪绿洲湿地公园,毗邻火车站、汽车站,交通便利。
学院秉承“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内涵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发展道路。大力实施“内引外联,虚实结合”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开展“学做一体、真事真做、真岗真干”的教学模式改革,大力推进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课程体系和“双证书”制度建设,学院现为全国职业核心能力认证培训测评站。强化校企合作和实践教学,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突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面向现代服务业,培养财经商贸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设施完善,教学、实训、生活设施齐全,可为学生提供理想的学习、生活环境。学院7个教学机构拥有独立教学区,教室全部为多媒体教室,另有会计技能实训室、证券投资模拟交易大厅、报关报检模拟大厅、模拟导游实训室等校内实训室108个,校外实训基地175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2个,连锁经营管理专业校企共建生产性实验实训基地—潍坊丰华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经贸学院店已成为潍坊市社区样板店。学院建有大学生活动中心、塑胶田径场、人工草皮足球场、标准篮球场、排球场及乒乓球、跆拳道、健美操、瑜伽、形体、舞蹈等室内训练场馆,功能齐全的文体活动场馆为学生综合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学院建有大型超市、洗浴中心,拥有银行自动柜员机,高标准建设数字化千兆校园网;学生公寓内安装自动淋浴系统和直饮水设备,方便的生活设施为学生学习、生活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