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保证公平、合理地选拔优秀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齐鲁工业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齐鲁工业大学招生工作将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齐鲁工业大学
第四条学校代码:10431
第五条校址:济南市大学路3501号(长清校区)
济南市桑园路58号(历城校区)
菏泽市北外环路1999号(菏泽校区)
第六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高等学校
第八条学校简介:齐鲁工业大学坐落在山东省省会济南市。学校创建于1948年,是山东省建校较早的公办本科院校之一。建校60多年来,学校已发展成为涵盖工、理、文、经、管、法、艺的多科性大学,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面向全国招生。
学校占地2300余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4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244.99万册、电子图书831GB,校内外实习基地295个。学校现有2个学部、12个学院以及继续教育学院,全日制在校生2.75万人。学校开设本科专业71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10个。学校教学科研设施完备、条件先进,基础设施齐全,建有山东教育科研网大学科技园网络节点,可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学习资源和便捷高速的万兆网络服务。学校校园建筑、绿化按国际园林标准设计建设,为“省级园林化校园示范单位”。
学校1982年成为国家首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199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5年获准为工程硕士培养单位,2007年在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学校,2009年获准为艺术硕士培养单位。2012年,学校成为首批山东特色名校工程学校。
学校现有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4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0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3个艺术硕士授权领域、1个金融硕士授权领域;有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人文社科基地,9个省级重点学科,7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近五年,我校获国家级科研奖励6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省部级科研奖励45项,其中省部级一等奖4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研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学校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成效显著,“齐鲁工业大学技术转移中心”被认定为“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学校为“山东省产学研合作创新突出贡献”单位。2013年,学校被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确定为“山东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单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400余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以上学位的100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620余人。目前,我校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1人,“千人计划”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人员2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3人,“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4人,全国和山东省优秀教师17人,山东省教学名师8人,形成了一支教学科研能力强、发展趋势好、能够满足人才培养需要的师资队伍。
学校坚持走国际化、开放式的办学道路,先后与美、英、德、法、韩等近20个国家和地区的30多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通过合作办学、本科生互换、课程设置、学分互认、本科生硕士生双学位联合培养、海外实习就业、暑期访学等形式,进一步拓宽学生视野。
学校毕业生深受社会欢迎,就业率持续提高,众多省内外大中型企业和跨国公司慕名前来招聘学生,毕业生年底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学校为“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和“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三、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