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车辆管理条例及收费标准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辆管理制度为加强市场道路管理和交通秩序,对市场业主车辆有固定车库(车位)、使用市场内停车位车辆和来访车辆停放管理。根据国家相关交通管理办法和本市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市场内禁止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入内(特殊情况除外)。
二、进入市场内的车辆不得鸣喇叭,要接受市场管理人员指挥,按规定车位和地点停放。
三、进出市场时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其他车辆,否则除负责赔偿外,还将对市场公共场地损失进行处理赔偿。
四、停放市场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司机)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由车主自行承担损失。
五、业主门前车位使用应保持车位清洁,无油渍。
六、根据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定,市场管理人员通过值班和巡逻,避免停放在市场内的车辆受损坏,但不承担保管和保险责任。
七、业户根据房屋租赁信息需到市场服务中心办理机动车停车卡,“一户一车”,其余车辆一律停放在园区外围指定停车位或办理临时停车卡,缴纳临时停车费;
八、有固定车库/车位的车辆停放管理
1、由市场服务中心统一发放红色通行证标识,并黏贴于档风玻璃内侧醒目位置;
2、进入市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其车库内或其车位上;
3、进入市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其车库(车位)上;如有发现未能停放在其车库(车位)上,第一、二次时给予口头提示,第三次时将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拍照并将其在市场宣传栏内进行公示,对于多次违规的车辆公司将对其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所造成的后果将由车辆拥有人自行负责。
九、外来车辆的停放管理
1、本市场业主或使用人的车辆,如没有自己的车位(车库)一律视为外来车辆;
2、晚上外来车辆进入市场前要进行登记,同时发放《临时停车卡》,并交纳20元停车费,方可进入;而且车上人员必须离开市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