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根据《衢州市教育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衢市教基〔2014〕32号)、《衢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衢市教基〔2012〕125号)和《江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江教〔2014〕26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游泳测试顺利进行,防范中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游泳测试工作组织领导,特成立江山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游泳测试领导小组。
组长:毛卓兴
副组长:项深姜荣珍叶慧庆
成员:李瑞生徐凌志祝淑芳郑兴泽
二、测试对象
自愿参加2016年体育考试游泳项目测试的初中在校生(现初二学生)。
三、报名办法
要求参加游泳测试的学生向所在学校报名,考生需交一寸彩照1张。游泳测试报名表由学校统一填写,考生报名号根据中考报名序号编号的办法,即“报名序号”为8位数字,为了学校管理方便,考生报名序号定义规则:4位学校代码+2位班级代码+2位流水号,如69010101即表示江山二中01班01号考生。
各班按先男后女的顺序进行编流水号。参加游泳测试的考生的报名序号将作为2016年中考报名时的报名序号,即“两号合一”。
各校务必将报名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稿和纸质稿于7月10日前交市招考考办,办理准考证。
四、测试时间和地点
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分批组织测试,测试时间在2016年8月20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测试办法
(一)考生游姿不限,游泳距离100米。
(二)测试时考生须穿着游泳衣、裤,以不透明深色为宜,出发姿势一律在水中双手攀池壁,听到“各就各位”的鸣哨信号后出发,同时计时开始。
(三)考生游道统一安排,不进行抽签。
(四)考生须在规定的游道中划水行进,不得借助浮标前进。
六、评分标准
分值 | 男 | 女 | 分值 | 男 | 女 |
成绩 | 成绩 | 成绩 | 成绩 | ||
10分 | 4′00″ | 4′30″ | 5分 | 4′50″ | 5′20″ |
9分 | 4′10″ | 4′40″ | 4分 | 5′00″ | 5′30″ |
8分 | 4′20″ | 4′50″ | 3分 | 5′10″ | 5′40″ |
7分 | 4′30″ | 5′00″ | 2分 | 5′20″ | 5′50″ |
6分 | 4′40″ | 5′10″ | 1分 | 5′30″ | 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