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是在2000年3月由原青海省人民警察学校和青海省司法警官学校升格组建而成立的,为副厅级建制单位,由省公安厅主管、省教育厅协管、省政法委配合管理,是我省唯一一所公安、政法类高等职业院校,主要承担全省公安及政法人才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任务。
学院占地面积180亩,学院建筑总面积3万多平方米,固定资产8059万元。
学院内设行政部门7个,教学教辅部门10个;核定编制252名,副厅级领导职数3名,处级领导职数43名(含副院长3名)。目前,学院在册教职工222人,其中,党员196名,占教职工总数的88.3%;教师130人(教授9人,副教授52人,讲师34人,助教和教员35人);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45人;专业带头人15人、省级骨干教师20人、国内访问学者10人;现有29个教学班级,1416名在校生;外聘兼职教官108名。
学院开设治安管理(含汉藏双语教学)、侦查(含经侦方向)、交通管理、安全保卫(含保安方向)、警察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警察指挥与战术(含特警方向)及刑事技术等8个公安类专业和法律事务(含汉藏双语教学)、刑事执行、司法助理(含汉藏双语教学)、书记官及司法鉴定技术等5个法律类专业,社区管理与服务(社区矫正方向)、保安保卫管理(治安方向)、心理咨询3个公共事业类专业。
建校以来,为全省各级公安政法部门培养输送了1万余名大中专毕业生,培训在职政法干部和公安民警2.5万人(次),为我省公安政法队伍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学院每年平均培训在职民警达4000人次以上,培养全日制学历生(含政法机关招录体制改革学员)1000余人,招生面向省内及云南、甘肃、四川、陕西、山东等9个省,形成了一定的办学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