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战的企业文化要不得

企业文化2018-10-13李天扬老师

  7月28日,正值下班高峰期,广东佛山祖庙街头突然出现了一群只穿底裤的裸奔男沿街奔走。他们是附近健身俱乐部的业务员。裸奔男们称,因完不成公司布置的拉客任务,必须在裸奔、下跪、生吃苦瓜、乞讨等多种惩罚方式中选择一种。该健身俱乐部负责人表示,这是锻炼员工的一种方式。

  如此激励员工,早就不是什么新闻。同年5月初,同样有媒体报道,在重庆市中心的解放碑,有企业让自家员工跪着绕解放碑爬行,并且一边爬一边高喊加油口号。令人啧啧称奇,不能直视。

  依稀记得数年之前,有人提出了超限战的概念。所谓超限,就是指在战争中,超越所有固有的方式界限,可以动用生态、金融、网络甚至是恐怖手段,只要能够打击敌人,不论它是属于物质的、精神的还是技术的,不计牺牲、不论后果,统统可以拿来作为打击战术。姑且不论这一战争思想的是与非,数年来,这一概念的衍生品泛滥,商海超限战就是其中之一。只要能够拉动业绩,无所不用其极,许多企业主,甚至将之奉为圭臬,自诩为一种企业文化而洋洋自得、沾沾自喜。

  其实,与其说这是企业文化,不如说这是不要脸文化。诚然,训练员工的胆量、勇气和竭诚服务的态度,对于企业来说是必要的,但训练应合理适度。什么是度?至少,应以尊重人格为限、尊重文明为限。而似这般上街裸奔、沿碑跪爬,实际上却是完全倒了个反倒志在击穿基本的伦理底线、道德底线。说白了,就是先将员工们的尊严、脸面掷于地面、踩于脚下,让员工把尊严都脱光了,脸都丢光了,也就无脸可丢了简言之,人至贱则无敌。思想包袱没了,为了业绩,完全没有顾忌,还有什么做不得?

  这般做法,不仅不是企业文化,实质上,可以说是一种践踏文明、倒行逆施的反文化。缺乏对基本伦理的尊重,这样的企业,还有什么可信度?

  对于商家来说,企业文化可以千奇百怪、形态各异,但归根结底,首先应有一种基本的人性基因、文明基因,首先应该具有对于员工人格尊严的尊重,对于员工隐私、个人空间的关怀,这是文明与粗鄙的界限,这也是文化与非文化的界限。击穿伦理底线,不仅毫无文化可言,实际上也涉嫌侵犯员工的人格权和隐私权,涉嫌违反《企业法》、《劳动法》等法律。

  而对于个人来说,男儿膝下有黄金,为五斗米而折腰,为一份工作而裸奔、跪爬,抛弃自身的尊严、消磨内心的志气,何其得不偿失!人生在世,有可为有不可为。业绩固然值得争取,但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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