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开庭审理程序

劳动仲裁2018-11-28才子老师

一、仲裁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

  (1)申诉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诉被诉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案由)争议一案,仲裁庭审理即将开始。请双方当事人及各自委托代理人按指示牌就座。

  (2)核查双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到庭情况:

  申诉人: 委托代理人:

  被诉人: 委托代理人:

  第三人: 委托代理人:

  其他仲裁参与人:

  (3)宣布仲裁庭纪律。

  1、参加庭审人员必须遵守仲裁庭纪律,保持庭内安静、庄严,不许喧哗吵闹。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拍照及进行其它妨碍庭审的活动。如携带移动通信工具的,请予关机。

  2、当事人及代理人在陈述事实、说明理由以及辩论时,必须在首席仲裁员主持下,围绕争议要点进行。发言应实事求是,文明礼貌,不得进行人身攻击。

  3、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庭开庭后,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得中途退庭。擅自退庭的,对申诉人按自动撤诉处理,对被诉人按缺席裁决处理。

  4、对违反仲裁庭纪律,妨碍仲裁活动的当事人或代理人,情节严重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按缺席裁决处理。构成犯罪的,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4)报告首席仲裁员(仲裁员)仲裁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如果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仲裁活动参与人没有到庭,由书记员向首席仲裁员报告,首席仲裁员可于通知开庭时间的30分钟后宣布休庭。如申诉人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案按撤诉处理。被诉人提出反诉的,可以作缺席审理。如被诉人属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本案按缺席裁决处理。

二、仲裁庭庭审阶段

  (首席)仲裁员:

  (1)宣布开庭。

  (2)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

  (3)核实双方当事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

  申诉人

  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民族,住所地(查验居民身份证);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查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登记证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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