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银川公积金最新消息: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
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一手房首付比例降至20%
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缴存余额的20倍
周边跨省六地市公积金可在银川办贷款
5月18日,记者了解到,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及提取范围的通知》,涉及降低首付款比例、提高贷款额度、扩大提取范围等多个方面。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昝世英向记者介绍,此次新政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是近年来调整力度较大、突破较多的一次。新政实施后将会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让市民真正用好、用活、用足住房公积金。(樊卓妮)
1、贷款政策多方面“松绑”
新政一 降低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缴存职工家庭在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25%降低至20%;其他情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仍为25%。
解读
据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信贷处处长高淑兰介绍,降低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主要针对普通自住房,不限建筑面积。此项规定可以加大住房公积金的利用率,刺激房地产的刚需。高淑兰向记者举例,如果某人在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50万元的一手住房,过去首付款要12.5万元,现在则只需10万元,让更多市民通过住房公积金来圆“住房梦”。
新政二 提高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
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在银川地区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在最高额度限定范围内,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由不超过本人(含配偶)缴存余额的15倍提高到本人(含配偶)缴存余额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