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北京租房新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其适龄子女可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该《通知》是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国土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人民银行营管部联合起草的。
《通知》里提出,北京市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并依托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强化服务和监管。其中,涉及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条款这样规定: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而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家庭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以及北京市关于非京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规定,依法申请办理其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租房入学的具体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