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政府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大力提高乡村教育质量,适度稳定乡村生源,增加城镇义务教育学位,推进城镇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着力解决“乡村弱”和“城镇挤”问题,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的统一,实现“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预计到2020年,安徽省将基本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
未来几年,安徽省将加快建设城镇学校。针对老城区改造配套学校建设不足和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小规模居住区,由当地政府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配套学校,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各地还将实施“交钥匙”工程,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意见》提出,推动城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校级以上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继续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面向贫困县每年公开招聘不少于3000名特岗教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
《意见》提出,合理制定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严格规范权属确认、用途变更、资产处置等程序,并优先用于教育事业。要切实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避免出现“边建设、边闲置”现象。
《意见》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控制和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力争到2018年全面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意见》提出,在示范高中招生到校指标分配方面,未来将向乡村初中倾斜,引导学生就近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