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最新政策【精华篇】

教育动态2018-09-07李天扬老师

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农村居民自愿参加,按照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补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实行门诊统筹与住院统筹相结合的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视为增加农民负担。

什么对象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对象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未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农村居民(含农村中小学生)以户为单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必须以家庭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个人参合资金,办理参(续)合手续。当年出生的新生儿若父母有一方参合,则视同参合。2017年农民以户为单位每人缴费180元,农村居民只要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发给该户“如皋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卡内记载着该户有多少人参保,分别是哪些家庭成员参保。

参合人员普通门诊费用如何补助?

参合人员凭合作医疗卡在本市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和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生的门诊费用按比例实行即时结报。市内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室)、一级及二级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按符合补偿范围门诊费用的50%补偿,其中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室)每人次限补15元,日封顶20元;一级以上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每人次限补20元,日封顶25元。全年以家庭为单位可获得人均120元的普通门诊费用限额补助。

门诊特殊慢性病是指哪些?费用如何补助?

列入合作医疗补助的特殊慢性疾病范围为以下6种:恶性肿瘤、失代偿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骨结核、重性精神病和血友病。参合人员患有上述疾病在一级以上医院发生的门诊医药费用予以70%的补助,补助总额最高为4000元,参合人员申请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助时需携带如皋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医疗机构门诊医药费收据、患者本人农村商业银行存折复印件、当年二级医院以上医疗机构门诊病历复印件及特殊慢性病检(复)查报告及病情诊断证明书并加盖所在医疗机构医务科公章等补助资料于当年年底送至各镇合管办,经市合管办审核、公示后予以发放。当年已得到住院补偿的不再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疾病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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