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小学一年级入学及初中招生工作方案报名时间

教育动态2018-08-26王新老师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招生管理和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户籍优先,免试就近划片入学。
(二)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须满6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三)依法接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二、招生办法
(一)城区学校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及少年就读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城区自有住房居住的,(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下同)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入学新生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所租的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房(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根据所在片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在本市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1)随迁子女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提供网格登记、水电费记录等为参考),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随迁子女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居住满二年,且该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市、区招生办根据划片对口学校和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1)本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8月31日前);
④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2)本市乡镇(指海口市主城区外围17个乡镇,即永兴镇、石山镇、东山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大坡镇、甲子镇、龙塘镇、云龙镇、红旗镇、三门坡镇、旧州镇、演丰镇、大致坡镇、三江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8月31日前);
④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16年8月向前推算);
⑤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学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8月31日前);
④父、母在本市2年以上的暂住证明(从2016年8月向前推算);
⑤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16年8月向前推算);
⑥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4)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借读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身份证(护照);
②入学新生在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③海口市公证部门出具的本市居民承担非本市籍入学新生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公证书(父母未在本市居住的提供);
④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⑤监护人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8月31日前);
⑥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4.时间及工作安排
城区学校新生实行网上入学登记。
(1)新生入学登记申请学位。5月28日-6月5日。
新生上网登记各项入学信息。
(2)家长提交入学登记纸质材料。6月4日-6月12日。
所需提交材料见第二条“招生办法”第(一)“城区学校”第3小点“入学登记所需材料”。纸质材料齐全,符合在该片区学校安排入学的,学校接收相关材料。
不符合在我市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材料退回,建议回原籍或到民办学校就学。
(3)实地核查。6月11日-6月26日。
由片区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的,由片区学校按规定时间公示新生名单,接受监督。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并按管理权限报招生办备案。
(4)复核确认。6月27日-7月1日。
市(区)招生办对已在片区内录取的新生情况进行复核确认新生名单,同意建立学籍。
(5)新生报名注册。8月30日—31日。
5.有关说明
(1)以共有房产为居住地申请入学的,申请入学要依法取得全部产权人的同意,按照一户一生管理。
(2)租房居住申请入学的,必须为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能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证。不能出具房屋租赁证的、一套多租的一概不予安排划片入学。
(3)入学网上登记的家庭住址与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家庭住址绑定对接,学生入学后不得随意更改。
(4)商城、商场、酒店、小作坊、小加工厂等加工、营业场所不能做为居住地申请划片入学。
(5)对提交虚假材料申请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并将虚假材料报送当事人工作单位及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查处。
(6)2016年棚改区拆迁户原则上以原居住地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
6.不符合入读我市公办学校规定条件的,回原籍或选择民办学校就学。
(二)农村镇中小学
1.各镇农村小学,负责招收本辖区内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含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局划定。镇政府要落实责任,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动员,保证范围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要严格控制未满六周岁儿童入学,严格控制村镇适龄儿童少年向市区学校无序流动。
2.农村镇的小学毕业生(含流动人口子女),坚持政府通知入学制度,由镇政府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学生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注册入学。各镇要做好毕业生入学跟踪登记工作。
3.登记、报名、注册时间:8月28日—31日。
(三)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小学一年级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各招生学校录取名单于9月14日前造册报市区招生办备案后,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学籍。
三、招生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管理。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指导、统筹管理工作。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和教导主任、工会主席为成员,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有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必须保证片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要严格按照招生方案的各项要求,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二)新生录取工作遵循“学校审核录取,招生办备案”的原则进行。
(三)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学生的入学发动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使教育政策得到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增强工作责任感,选派正派、有较强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的同志负责招生工作。加大对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严格执行省市有关规定,对申请入学的学生情况,学校要进行摸底调查,认真核实,避免发生错漏和失误。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热心服务学生和家长,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劝导工作。
(五)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阳光招生”,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生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中小学择校招生管理工作意见》,完善制度,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严禁“以权择校、以钱择校、以分择校”行为,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
(六)教育部门纪检组对各校的招生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招生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对利用职权,干扰招生秩序,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附件:1.2016年小学初中划片情况一览表
2.2016年秋季海口市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表
3.2016年秋季海口市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表
4.2016年海口市小升初指标到校工作方案





附件1
2016年小学初中划片情况一览表

1.市直属学校招生范围划分
小学招生范围
海口市滨海滨海大道北侧(至海边),港进路和港集路以东,世贸北路以西。
第九小学
海口市滨海永万路以西至长安路以东,海盛路(永万路路口至长天路路口)以北,美林路延伸路段(规划路)以北。
第九小学
(西海岸校区)
海府二十五小海府路单号(从1号至省府大院东边围墙止),海府路双号(从8号至50号蓝天路路口,42号、44号、46号除外),和平南路单号(25-37号)、和平南路双号(38号、40号、42号、54号),红坎坡1-64号。
海甸二十五小海顺路以西,海甸六西路以南、人民大道以西、怡心一横路以北,安民路(全段)以西,甸昆路(海甸岛段)以西。
白驹学校东至凤翔路口与东线高速公路交叉口,沿东线高速公路与椰海大道交叉口以西;西至美舍河与凤翔路路口交叉处,沿凤翔路以南至丁村路口,直至兰鹰石化有限公司以东;南至兰鹰石化有限公司与货运干道交叉口,沿椰海大道以北直至与东线高速公路交叉口处;北至凤翔路与东线高速公路交叉口处,沿凤翔路以南,至凡华宾馆交叉路口处,顺沿大道至省疗养院旁(不含省疗院)与美舍河交叉口,顺沿美舍河以南与凤翔路交叉口。
(小学部)
港湾小学滨海大道以北到海边(东至滨海眼科医院,西至玉兰路);国贸路以北(东至龙昆北路,北至滨海大道,西至玉沙路止)。
五源河学校滨海大道(从长安路路口至长滨路路口段);长滨路以西,长滨东五街、西五街(直线延伸至粤海大道)以北(至海边),粤海大道以东。
(小学部)
初中招生范围
海南侨中永万路以西至长安路以东,海盛路(永万路路口至长天路路口)以北,美林路延伸路段(规划路)以北。
初中部
市一中龙华路双号从8号起至滨河路叉口以北、省人民医院至盐灶路八灶路口以南、八灶路以东、滨河路以东一片;大同路2号至大同二横路口以西、大同二横以北、龙华路单号新时代广场至玉河天桥以南一片(含沿街门牌);龙华路单号从得胜沙路口至龙华路29号(以门牌号为准)。
海口实验中学海甸五西路以北、人民大道以西一片;世纪大桥北岸沿世纪大道至五西路口以西一片。
琼山中学中山路以东,琼州大道以西,建国路以南,文庄路以北。
市二中人民大道以西、海甸五西路以南;海达路(延伸至海甸溪)以西,海甸二东路以南;长堤路(从龙华路口至博爱北路口148号路段),得胜沙路,竹林里,人和坊,富兴街,彰兴街,永兴街,大兴街,新民东路,解放东路,博爱北路,中山路,新华北路,振东坊,义兴街(单号1-155、双号2-190)。
市四中白龙南路,青年路,海府一横路,琼苑路,流水坡村,九村,美舍上下村,晋江村,群上村,下洋村,瓦灶村,沙亮村,和邦路,山内一、二、三里,渡头村,龙岐村,嘉华路以东至海府路以西、国兴大道以北至蓝天路以南一片。海府一横路口至国兴大道。
长流中学长流镇及所辖村庄。
海港学校丘海大道、丽晶路以西,海秀西路、海盛路以北,永万路以东;海港集团职工子女。
琼山侨中博雅路以南、琼州大道及东线高速公路以东至南渡江以西一片(不含那央村委会和儒逢村委会所辖自然村)。
灵山中学灵山镇及镇所辖各村(东和村、罗王村、沙头村、仲恺村除外)。
五源河学校滨海大道(从长安路路口至长滨路路口段);长滨路以西,长滨东五街、西五街(直线延伸至粤海大道)以北(至海边),粤海大道以东。
(初中部)
白驹学校凤翔路以南、高速公路以西的凤翔街道办辖区,石塔村、那央村、儒逢村。
(初中部)
2.秀英区学校招生范围划分
小学招生范围
二十七小海港路以西,海盛路以北,永万路以东一片;海港路以东、丘海大道以西、滨海大道以南、丘海一横路以北一片;港进路和港集路以西、滨海大道以北至石油库一段。
三十三小书场村、海南五金仓库;秀英大道至海港路以东、丘海大道以西、丘海一横路以南、秀华路以北一片;秀英大道以西、科技大道以东、海盛路以南、海玻路以北一片。
海南职工秀英子弟秀华路以南、南海大道以北、秀英大道以东、丘海大道以西一片;秀英大道以西、科技大道以东、南海大道以北、海玻路以南一片;海盛路以南、南海大道以北、科技大道以西一片。
学校
海秀中心小海秀镇新村、化工厂宿舍区。
丘浚学校水头村、锦地翰城。
秀华小学周仁村、儒益村、业里村、文博府。
永庄小学永庄村。
初中招生范围
市十四中丘海大道(海秀西路路口至椰海大道路口段)以西,海秀西路、海盛路以南;海榆中线至市二砖厂;海秀镇及所辖村庄。
长德学校博养村、美新村、大效村、富屋村、雨苍村。
新海学校新海村、荣山寮村、镇海村。
丰南中学丰仍村委会、拔南村。
荣山中学西秀镇所辖区域。
石山中学石山镇所辖区域。
东山中学东山镇所辖区域。
永兴中学永兴镇所辖区域。
注:各乡镇小学招收辖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3.龙华区学校招生范围划分
小学招生范围
第九小学解放西路(含永兴街)、龙华路从友谊天桥起至玉河天桥路段以东,大同一横路、大同二横路。
十一小大同路单号1号至大英西路路口、双号2号至万国大都会,万国西路东侧,大同里、大同二里、大同三里,大同一横路自义龙东路路口至大同路路口,大英西路东侧、公园路、大同路自大英西路路口华发大厦至彩虹天桥段南侧、海秀东路北侧自乐普生至彩虹天桥、大英西路单号(大英西路西侧)。
(广场校区)
十一小万国西路西侧、大同路双号自万国西路路口香港城起,龙昆北路东侧自海秀东路路口至龙华路路口、义龙东路、义龙西路、义龙后路、义龙横路、龙昆里、大同南街、龙丰路、正义路(龙昆南路正义路口起,西至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南至南沙路)。
(义龙校区)
龙华小学月朗新村(含原市政府办公厅宿舍),龙昆上、下村,龙阳路,龙华路玉河天桥以西至立交桥,龙昆北路东边龙华路口至玉河路口止、滨河路(含龙华路21号友谊住宅小区),龙昆下新村(注:龙昆下村搬去龙昆下新村的农业户口)。
金盘实验学校金盘开发区;金盘路;南海大道保税区路口起以东(南至白水塘路,东至坡巷路和城西路交汇处);南海大道以北的坡巷路以西至金牛路口止(不含坡巷路以东至龙昆南路的琼山片区);南沙路以东(不含坡博村、面前坡村)。
第十二小学义兴街,义胜街,富兴街,竹林村,得胜沙路,龙华一横,彰兴街,滨海医院,龙华路以东(得胜沙路起至东方广场一带)。
第二十小学1.老庙片区:滨海大道31号连接盐灶路60号的小巷起沿盐灶路以东(北至滨海大道,东至龙华路口,南至盐灶路止);2.八灶片区:八灶街以东(北至滨海大道,东至龙华路,南至玉河路止)。
小学招生范围
第二十六小学海秀路南大立交桥以西(南至奥林匹克花园(含金牛岭公园宿舍),北至水英双拥市场路口);金垦路1至7号(金垦路与金宇路口交叉路口止);一供。
玉沙实验学校1.滨海大道以北至海边(东至玉兰路,西至世贸北路);2.滨海大道以南(东至玉沙路,西至世贸东路,南至金龙路),含金海广场、怡和花园、军安花苑、秀英炮台景点管理处、格林梦墅、华秀小区;3.国贸路以南(东至龙昆北路,西至玉沙路,南至金龙路;4.龙华西路连接金龙路以南(东至龙昆北路,西至侨中路,南至华海路)(不含海秀路门牌号住户,属二十六小)。5.文华路以东(东至世贸东路,北至滨海大道,南至文华东路)
滨海小学1.八灶街以西(北至盐灶路,西至龙昆北路,南至玉河路止);2.滨海大道33号连接盐灶路62号小巷起以西(北至演海大道,西至龙昆北路,南至盐灶路止)。
秀英学校秀英村范围;农垦二供北院,凤凰新村。
海瑞学校1.丘海大道以东(北至滨海大道,东至文华路,南至海秀中路);2.丘海大道以东(北至海秀中路,南至滨涯路,东至海濂路);濠江花园、丘海大道(电力村、椰海山庄、水利水电综合公司);海秀路(边防检查站、省茶叶加工厂仓库、土产进出口公司仓库123号、省药材仓库134号、省扶贫公司138号、省农机公司139号、宝迪花园);丘海大道滨涯路(滨涯村);海瑞后路(光华厂、粮油进出口公司);滨涯花园新村。
秀峰实验学校海垦路以西(北至海秀路,南至滨涯路,农垦西大院除外);海濂路;滨涯路以北;顺发社区;海垦一社区;海垦二社区;金山小区。
坡博实验学校坡博村、面前坡。
海燕小学南航部队,头铺村,海南省农垦总医院,海南大学(城西校区)。
小学招生范围
城西小学坡巷路连接城西路和学院路以东片区(北至南海大道,东至龙昆南路,南至椰海大道)。
丁村小学凤翔路西路1号到65号(单号),丁村路口城南路以西至迎宾大道东侧,凤翔路西路南侧至椰海大道丁村路段。
农垦直属第一小学海秀中路100号(二供南院)至海垦天桥路口路段以南(不含金牛岭公园宿舍)、华垦路;农垦西大院;海垦路从海垦天桥至金岭路以东,金岭路以北。
农垦直属第二小学金垦路北侧从康年皇冠大酒店路口起至金岭路路口,南面从康年皇冠大酒店路口起至农垦设计院;金岭路自金垦路口起东边南侧;金宇东路至龙华法院止;南沙路西侧至滨涯路口;滨涯路与金牛路交叉口起至南沙路以北。
农垦直属第三小学南海大道以北(西与丘海大道交界、东与金牛路交界);滨涯路以南(不含滨涯花园新村,属海瑞学校范围),丘海大道以东;海垦路从金岭路至滨涯路口以东,金岭路沿金垦路至农垦设计院以西;锦地翰城一期及翰林西苑(龙华片区),南海幸福城。
西湖实验学校广场路、广场横路,新华南路单号,新华南路双号自新民西路路口至东湖路路口,新民西路单号,新民西路双号自西门外至新华南路路口,博爱南路双号自新民西路口至东湖路路口,东湖路,居仁坊,文明西路,园内里。解放东路及横巷,新华北路,人和坊,中山路,大兴西路,中山横路,长堤路(从博爱北路口至新华北路口),博爱北路西侧(解放东路口至长堤路),海秀东路单号1号(原广播电视台)至大英西路路口。
初中招生范围
义龙中学义龙东、西路,义龙横路,义龙后路,龙昆里;龙昆上下村,大同里(含二、三里),大同一横路,大同南街,万国西路,大同路26号起至海秀东路叉口段;龙华路(单号从31号起,双号从66号起);金龙路单号从龙华路交叉口起至侨中路口止,国贸大道单号从龙昆路交界点起至国贸一横路口止(国贸一横路东侧);海秀路(单号从1号至海垦天桥,双号从48号起至金垦路口止),侨中村,侨中里,华海路,龙昆南路西侧(海秀路至南沙路叉口一段),南沙路北侧(从龙昆南路口至金宇、南沙路交叉路口一段),金宇路以北至侨中路口止。
金盘实验学校金盘开发区(中沙路、金盘路、建设一、二、三横路);南海大道以北的坡巷路以西至金牛路口止(不含坡巷路以东至龙昆南路的琼山片区);南沙路;金垦路以东金宇路以南;头铺村;农垦总医院;南航司令部大院;金地路;金牛路以东;南海大道以南的坡巷路以西至海口保税区止。
海瑞学校海垦路以西至丘海大道,北至滨海大道,南至滨涯路(不含滨濂村和金山小区、海垦路电信小区,属秀峰实验学校范围);滨涯花园新村;文华路以西(北至滨海大道,南至海秀中路,西至丘海大道);锦地翰城一期及翰林西苑(龙华片区)。
秀峰实验学校1.海垦路以东,金垦路、农垦设计院和金牛路连接线以西(北至海秀中路,南至南海大道,含农垦设计院);2。海垦路与滨涯路交界点起至南海大道以西(北至滨涯路,西至丘海大道);(不含滨涯花园新村,属海瑞学校招生范围);3.滨濂村、海垦路电信小区、金山小区、顺发新村。
八中滨海大道龙华路口至玉兰路(万绿园西门)止以北,龙华东路滨海大道路口至盐灶路口以西,盐灶路龙华路口至八灶路口以北,八灶路以西,玉河路八灶路口到滨河路口以北,滨河路以西,龙华东路滨河路口起到南大立交桥以西,国贸大道龙昆路口至玉沙路口以北、玉沙路以东围成区域;含义兴街(龙华路至盐灶路段,单号157起、双号192号起)。
初中招生范围
城西中学南海大道与龙昆南路交叉点起至坡巷路止以南一带;城西路;学院路、苍峄路四周,凤翔西路以东至椰海大道一带。
玉沙实验学校1.滨海大道以北(从玉兰路起至丘海大道止以北);2.国贸一横路以西至玉沙路(北至国贸路止,南至金龙路止);金海广场;3.玉沙路以西至世贸东路止(北至滨海大道,南至金龙路);4.文华路以东(东至世贸东路,北至滨海大道,南至文华东路);军安花苑,华秀花园小区、秀英炮台景点管理处。
秀英学校秀英村范围;农垦二供北院,凤凰新村。
西湖实验学校新华南路,文明西路,新民西路,解放西路,广场路,公园路,居仁坊,西门外,博爱南路双号,东湖路,园内里,海秀路1号和3号,大同路(单号1至25号,双号8至22号),解放东路。
坡博实验学校坡博村、面前坡。
龙泉中学龙泉镇管辖区域。
龙桥中学龙桥镇管辖区域。
新坡中学新坡镇管辖区域。
遵谭中学遵谭镇管辖区域。
注:各乡镇小学招收辖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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