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3日青海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发布会获悉,从2016年春季开学起,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六州所有学生和西宁、海东两市贫困家庭学生学前三年、义务教育九年、普通高中和中职三年实施15年免费教育,“十三五”末前覆盖全省。
学前教育,2016年纳入15年免费教育范围的地区,实施免除学前三年幼儿保育教育费。其中,三江源地区学前一年按2200元标准补助幼儿园公用经费。
义务教育,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均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继续对农牧区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将城市贫困家庭寄宿生纳入补助范围,按年生均小学1100元、初中1350元标准提供生活补助。
普通高中教育,2016年纳入15年免费教育范围的地区,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继续对贫困家庭学生按现行年生均2000元标准提供助学金。
中职教育,继续执行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对一、二年级农牧区学生、城市贫困家庭和涉农专业学生按现行年生均2000元标准提供助学金。
对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按公办学校或幼儿园标准实行等额补助,学费标准高于补助标准部分,可继续按规定向学生收取。自收自支的公办幼儿园参照执行。
实施15年免费教育是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举措,资金测算表明,现行资助政策每年支出资金总额16.94亿元,受益学生近80万人。实施15年免费教育后,2016年共需资金19.6亿元,新增资金2.66亿元。其中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受益学生新增加6.6万人,直接减少家庭教育费用支出6580万元,人均约为1000元,其中大多数为贫困家庭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