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关于退役安置问题热点提案,2016年两会关于退役安置问题政策解读
士兵退出现役后的安置方式有哪几种?
主要有5种:
国家建立健全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士兵退出现役安置制度。《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2011年11月1日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现役士兵可按入伍时的政策执行。
复工、复职、复学的退役士兵,其安置方式按自主就业对待,享受安置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同等待遇,地方安置部门不再出具安排工作介绍信。大学生士兵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由征集地人民政府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享受教育资助等优惠政策。
士兵服现役年限:
自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之日起,至部队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计算。士兵服役期间被处以刑罚、劳动教养的,服刑和劳动教养时间不计入服现役年限。
哪些退役士兵可以由政府安排工作?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时可以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4)是烈士子女的。
通常多长时间安排工作?
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
哪些单位接收?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的义务。
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出现役军人;
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出现役军人,应当按照国家安置任务和要求做好落实工作。
最少签订几年合同?
接收安置单位应与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军龄10年以上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