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教育部共同召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会议明确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总体安排是:2015年12月底前,各省改革实施方案报两部审批;2016年,完成人员过渡和首次评审;经过2年左右的努力,实现常态化评审,新制度完全入轨。
人社部网站发布消息,日前,人社部、教育部共同召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会议明确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总体安排是:2015年12月底前,各省改革实施方案报两部审批;2016年,完成人员过渡和首次评审;经过2年左右的努力,实现常态化评审,新制度完全入轨。
7日,人社部、教育部共同召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学习领会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精神,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交流改革扩大试点经验,对在全国全面推开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出席并讲话。
张义珍指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重大探索,是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教育事业公平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深刻学习领会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改革指导意见》,准确把握改革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张义珍表示,这次改革就是要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分设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系列统一为初、中、高级;修订了评价标准,更加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并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注重遴选高水平的教育教学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担任评委会成员,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