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落实国家规定的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制度,引导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德、智、体全面发展,引导青少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体质健康水平,现将2016年我市中考体育考试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体育考试对象
参加2016年南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的应届和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体育考试时间
安排在2016年4月进行,具体时间由市招生办另行通知。
三、体育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继续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并依据我市学生实施《标准》以及身体素质发展情况制定评分标准,2016年中考体育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见>>
体育考试采取选项办法,考生在三类选项中各选择一个项目测试,三项满分为40分,计入升学总分。
四、体育考试组织
为加强对体育考试的领导和管理,根据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由市教育局体卫艺处、中教处、监察室、市招生办、市教研室和市装备办等处室(单位)负责组织管理考试工作。具体职责是:1.负责制定考试实施办法和《考务工作手册》;2.统筹安排和指导各区考点工作;3.在全市统一抽调体育考试监考员;4.督促体育考试服务公司提供严谨熟练的设备操作员和稳定可靠的电子计数、测量设备;5.成立中考体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见附件2),处理体育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各区教育局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设立考务工作组织机构,具体职责是:1.全面负责本区内体育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落实体育考试政策、要求;2.督促学校按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工作和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工作;3.组织辖区学校初三学生体验电子计数、测量设备,指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考试迎考准备工作;4.在全区统一抽调体育考试检录员;5.处理体育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违纪和突发事件;6.审批病残学生免(缓)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