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秋后的天津,炎热没有告别的意思。坐在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的心语室里,16岁的姑娘琳琳感觉到阵阵清凉。一念之差触犯了法律,本来以为人生从此毁了,没想到因祸得福,摆正了人生的航向。
琳琳是天津一家职校的学生,趁学校放假在小商场打工。今年1月的一天下午,同在店内打工的萍萍把刚领到的2000块钱放进钱包,因突然有事,就把钱包扔进店内公共储物柜后离开了。
这一幕被站在一旁的琳琳看见了。她看旁边没有其他人,就顺手将钱包放进了自己包里。当晚,丢了钱的萍萍向派出所报案。民警调查后发现琳琳有重大作案嫌疑。将她传唤到派出所讯问,琳琳说出了偷拿钱的事实。案件被移送到和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见到琳琳时,她吓坏了,完全不敢抬头,问一句说一句,声音小到听不见。她说,自己没有钱,在店里看见萍萍的钱没有锁起来,就想能拿着出去玩就好了。拿了以后发现钱不少,自己也害怕了,本想放回去,但萍萍已经报警了。
检察官到琳琳的家里走访,发现她虽然性格内向,但并没有小偷小摸的习惯。据邻居们讲,琳琳从小父母离异,妈妈在外地打工,琳琳跟着姥姥一起生活。姥姥年纪大了,跟琳琳的交流也不多,祖孙俩生活很拮据,琳琳想通过打工贴补家用。出事以后,琳琳的妈妈立刻辞职回到天津,赔偿了萍萍,萍萍也书面表示不追究琳琳的刑事责任。
经和平区检察院检委会讨论,决定对琳琳进行帮教考察后再决定如何处理。
检察院邀请了律师郭勇和心理咨询师奚好分别做帮教和心理辅导,两位老师专门制定了辅导计划。琳琳在妈妈的陪同下接受了辅导。在辅导过程中,当郭律师问到琳琳对自己的期待是什么时,她十分肯定地回答:想做一个有价值的人,有一份理想的工作。
奚好在琳琳填写完心理调查问卷后,为她做了心理疏导。琳琳也打开了心灵的闸门。她流着眼泪说,自己一时糊涂,既伤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非常后悔。两位专业人士的心理辅导让琳琳受益匪浅。
当琳琳第二次来检察院接受辅导时,变化非常明显。几次辅导后,琳琳顺利地通过了考察,检察机关决定对她不起诉。不久,检察官又对琳琳进行了电话回访,妈妈高兴地说琳琳比以前懂事多了,能主动和家人谈心、做家务,学习成绩也明显提高了。
近年来,和平区检察院在总结多年办案经验基础上,开始尝试对初犯、偶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的未成年人进行诉前考察,建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并相继制定了《关护教育对象确定的条件》《关护教育实施流程》等规范性文件为诉前考察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规范化运行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