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盐城市幼儿园中小学高中暑假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通知
现就做好2016年全市中小学暑假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假和开学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含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暑期放假时间统一为7月1日至8月31日。8月30日、31日报到。暑假期间任何学校均不得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高中一年级新生如组织军训,须安排在8月15日以后,不得超过10天,不得在此期间上文化课。高等师范学校、职业学校原则上参照上述放假时间,也可根据国家课程设置情况保证课时总量,离校、开学时间由学校视实际情况做微调,但要提前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2016年寒假放假时间为2月7日,开学上课时间为3月2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在编制行事历时要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考虑2016年春节较晚,为保证必要的教学时间,2016年暑假将适当推迟。
二、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
学期结束前,各学校要按照办学目标责任制和学年度岗位责任要求,对本学期及本学年的教育教学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做好考核考评工作和学年度自评工作。在此基础上,认真研究秋学期学校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
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期末测试工作,组织学生正确填写“成长记录”。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倡导学生文明离校,确保校园和社会秩序稳定。
各学校要按规定结清费用,收支情况必须张榜公布,结余费用在放假前要如数退还给每一位学生,未经批准不得向学生补收费用,也不得预收下学期的费用。
各地各学校在放暑假前,务必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假期生活自理方面的辅导,通过召开师生大会、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等形式,对师生、家长开展交通旅游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电、防自然灾害、防溺水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各地各学校要及时将假期的相关工作安排告知家长,提醒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各学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检查河流和水塘边警示标牌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防止学生发生溺水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