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学校综治安全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

教育动态2018-06-11王华老师

2015年厦门市学校综治安全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教育系统要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在前、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突出红线意识、法治思维,扎实开展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和“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创新安全教育与管理方式,健全和规范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丰富校园安全文化内涵,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努力为我市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

一、构建长效机制,增强综治安全工作实效性

1.全面深化“两项创建”工作。进一步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创新创建载体,丰富创建内涵,强化创建措施,巩固创建成果,增强创建实效;不断完善创建考评激励机制,把“两项创建”实效作为精神文明、党建先进评选和绩效考评的前提条件,纳入学校综治安全工作重点和目标责任制考评重要内容,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形成精品特色,确保完成2016年辖区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及“平安校园”等级创建评审达标率不低于65%的任务目标。

2.健全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预防体系。严格按照闽教安〔2012〕7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全员参与、分类治理、自查自改、动态监控、闭环管理、联防联动长效机制,健全完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制度、报备制度、日志制度和挂牌督办制度,做到隐患整改预案、措施、责任、资金、时限“五落实”,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和管理信息化,及时总结推广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经验。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各学校每月至少进行1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行动,并每月30日前通过厦门市学校安全管理网学校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填报《福建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3.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教育系统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教安〔2014〕19号)文件精神,加强校园治安防控网建设,提升治安防控科技化水平。加强重点要害部位视频监控、消控、一键报警等技防设施规范化建设和管控,升级和完善学校门禁系统。强化校园周边综治防范措施,认真贯彻落实闽教安〔2014〕2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学校及周边综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作用,健全完善部门协同的齐抓共管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交通秩序、文化娱乐场所、食品市场、网络诈骗和“护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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