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2014,“依法治教”无疑成了这一年最为鲜明的印记之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为“依法治国”做出关键性“顶层设计”的同时,也给我国教育吹来了依法治教的东风。
■本报记者万玉凤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回首2014,“依法治教”无疑成了这一年最为鲜明的印记之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为“依法治国”做出关键性“顶层设计”的同时,也给我国教育吹来了依法治教的东风。
作为依法治国的有力途径、手段和重要组成部分,教育法治化进程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从“法制”向“法治”的转轨,既意味着闪耀法治光芒的中国教育事业,将沿着“法治轨道”驶向改革的深水区;昭示着包括完备的教育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教育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教育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教育法治保障体系在内的中国教育法治建设,将跨入“动车时代”;也标志着未来中国教育的任何改革发展都将有法律标尺,获得法律保障。
(一)
依法治教的前提是有法可依。面对困扰多年的教育“顽疾”,选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求解,渐成自觉行动。然而,完善教育法律体系,依然有很多艰苦的工作要做,深化教育改革,期待教育立法提速。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就是我们住在学校旁边,孩子却无法就近入学!”孩子虽已进入石家庄某重点小学就读,但今年8月彻夜排队给孩子报名的情形,还是让韩女士至今难忘。
她家所在的小区是这所小学的片内范围,但学校每年招生名额有限,班容量严重超标。教育设施受限引发“上学难”,随着城市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和城市人口激增,教育资源短缺的问题越发突出。
12月15日,《石家庄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颁布,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石家庄市首部教育类地方性法规,它的实施将有望解决教育设施和预留用地得不到有效保护、城市中小学和幼儿园用地面积标准偏低、居民住宅小区配建教育设施不到位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