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免费师范生最新政策及录取分数线招生计划(学校名单)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南通滨海园区社会管理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办法>的通知》(苏教师〔2011〕2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11号)要求,今年继续招收五年制师范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男生(以下简称“免费师范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6年全省共安排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385人,其中分配给我市的招生计划为59人(我市分配方案见附件1),培养学校为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招生政策
免费师范生招收对象为参加2016年我市普通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男生;考生须参加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和要求见附件2),并取得面试合格证书;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录取学校、生源所在县(市、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签订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回生源所在地从事幼儿园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承担。
三、招生录取
面试合格的本市户籍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免费师范生志愿,考生只可按户籍所在区域填报对应区域招生计划的志愿。免费师范生实行定向招生和单独批次提前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四星级高中录取分数线,录取按考生所在县(市、区)户籍地,根据分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其它任何批次投档录取。
四、就业政策
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可参加教师公开招聘到生源所在县(市、区)公办幼儿园任教,也可通过双向选择到其他幼儿园任教。经公开招聘、双向选择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由生源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协调安排到有空编空岗的农村公办幼儿园任教。经协调安排到农村公办幼儿园工作的免费师范生,应承诺在农村公办幼儿园工作不少于5年。各地应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并支持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到民办幼儿园任教。
五、工作日程安排
4月30日——5月9日 | 各县(市、区)进行宣传发动 |
5月10日 | 各县(市、区)组织报名 |
5月12日 | 市招办汇总面试考生名单 |
5月15日 | 招生学校组织面试 |
5月18日 | 公布面试成绩 |
5月21日 | 寄发面试合格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