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南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各学院:
为调动本科生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江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江大校办〔2009〕8号)精神,现将2012级优秀本科生转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2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申请资格
第一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GPA)达到3.2及以上,且在一年级学习中无不及格课程,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三、基本原则
1、文科类专业学生不能转入理工科类专业;
2、艺术类专业和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不能跨类转专业;
3、作为预科生、指令性计划、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被录取的学生不能转专业;
4、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的人数不超过本专业同年级人数的3%。
四、工作程序
1、制定方案。5月15日前,学院将《接受优秀本科生转专业计划确认表》(见附件1)和考核方案报教务处。学校于5月16日在教务处网页公布各学院接受转专业计划和各学院的考核方案。
2、学生申请。5月17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江南大学优秀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5月22日前,学生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初审并公示审核结果,填写《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于5月23日前报教务处,教务处复核后将学生的所有材料交拟接受学院。
4、组织考核。5月29日前,拟接受学院安排面试与考核,确定拟录取的学生名单(经综合评价认定转专业后跟同年级就读困难较大的,应降级就读);5月31日前,将《拟接受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等全部材料报教务处。
5、学校审批。6月中旬,教务处复核、学校审批后,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6、学籍异动。9月2-3日,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凭本学期成绩单到教务处学籍科领取转专业通知书,到接受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五、课程管理
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时,需完成前期所修课程与转入专业的课程认定。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必须按新专业的培养计划完成学业,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均按转入专业的要求审核,所缺课程必须补修。在原专业修读的相同或相近课程经转入学院同意并经教务处审核后,可以充抵新专业的课程,不同的课程可充抵公选课学分。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及时做好优秀生转专业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