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时间:2015年9月7日。
报到地点:学校大学生活动中心
一、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无特殊原因不得提前报到。报到期间,学校在长春火车站北出口设新生接待处,接站时间为9月6日12:00至21:30,9月7日5:30至18:00;新生同学也亦可从长春火车站自行到校(可乘坐轻轨或160路公交车,从车站乘坐出租车到校价格约为40元/每车)。乘坐飞机到长春的新生,请自行乘坐机场大巴,机场大巴终到站为市内全安广场民航宾馆,从民航宾馆可以乘坐出租车到校报到(出租车费用约为30元/每车)。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报到者,应附有关证明提前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周;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同意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招生办公室电话:0431-84539100)。
二、党、团关系要求:党、团关系自带。党员须持县以上党委介绍信,党组织关系抬头写“中共吉林省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组织部”,然后转至吉林财经大学;团员关系开到吉林财经大学团委。
三、户口迁移要求:根据有关规定,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校不要求新生办理户口迁移)。
自愿办理户口迁移的同学请注意:
1.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必须盖有迁出派出所公章、户籍员名章;
2.户口迁移证上不准涂改,如有涂改痕迹应加盖户籍员名章,否则重新办理;
3.户口迁移证上身份证一栏必须填写身份证号码,否则不予落户;
4.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要一致,无身份证的要随同户口迁移证附一份证明材料;
5.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标明身高、血型;
6.户籍为长春市、九台市、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双阳区的新生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7.户口迁移需要新生在入学的第一个学期内办理相关手续,超过一个学期派出所将不予受理;
8.办理户口迁移时,请出示录取通知书原件,并将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复印(缩印)到同一张A4纸上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