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各省市的2016计生条例纷纷出炉,昨天河北的产假政策也出来了。据河北省卫计委30日透露,河北省人大通过新修订的计生条例,规定只要符合生育政策,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以外,可以延长产假60天,这在已修订《条例》的省份中居前列。此外,还新增配偶护理假15天,婚假延长15天,该修正案还规定三类情况下可生育第三个孩子。
产假增加60天
从发布会了解到,之前国家规定的婚假是3天、产假是98天的,此次修正案规定出台,意味着今后河北依法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18天;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女方可享受产假158天,此外男方还可享受配偶护理假15天。针对已经在休产假孕妇来说,此次修正案规定出台是否对她们同样有效?河北省卫计委副主任尹爱东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修正后的《条例》规定,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都可以延长60天产假。也就是说依法在休产假孕妇可按规定申请加休。
三类情况可申请生第三个孩子
《条例修正案》规定了三类可以申请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即第三个及以上孩子)的条件:一是夫妻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二是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三是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父母仍继续享受奖励
《条例》规定,对自2016年1月1日起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持证享受以下奖励: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到子女十八周岁止,对独生子女父母由双方所在单位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十元的奖金;独生子女父母,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时分别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奖励;是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居民的,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