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1】
一、宣传主题
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二、宣传内容、对象和形式
(一)宣传主要内容。
《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劳动者应当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常见职业病防治科普知识,职业人群健康促进等。
(二)宣传对象和形式。
面向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宣传形式包括新闻媒体报道、现场宣传咨询、印发职业健康教育资料、网站专题宣传、群发公益短信、张贴海报和宣传用语、微信公众号宣传、专题培训等。
三、活动时间
2016年4月25日至5月1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落实经费。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以下简称各地)要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把宣传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内容,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加强协调,落实必要的活动经费,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各地及有关企业需要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资料的,可登陆浙江省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网上自主选购,网址:www.zjxjzx.com;需要《职业病防治法》系列宣传片的,可登陆《衢州市安全生产网》培训教育专栏下载。
(二)广泛发动,形成合力。
各地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利用公益性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1)。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各地要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针对本地区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深入大型企业、开发区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开展宣传活动。要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注重互动式宣传与参与式宣传相结合,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