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方案1】
一、宣传主题
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二、活动时间
2016年4月25日至5月1日。
三、宣传对象和内容
(一)宣传对象:主要对化工、冶金、铸造、矿山、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中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劳动者,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其他部门的人员。
(二)宣传内容:重点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劳动者应当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职业健康监护、常见职业病防治科普知识等。
四、宣传形式和要求
各镇(街道)要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动监管人员、网格员以及行业部门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通过新闻报道、现场宣传咨询、印发科普读物与职业健康教育资料、专题讲座与知识竞赛、网站专题宣传、群发公益信息、张贴海报和宣传用语、开通微博微信、专题培训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实现“送职业健康到企业,送职业健康到身边”。
(一)公益宣传咨询活动。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中,依托当地大型企业,在人口密集区和企业集中地,采取张挂横幅、设立展板、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案例警示、现场咨询等形式,展示有关主题宣传画及职业病宣传材料,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
(二)职业健康知识“三进”活动。编制和购买有关职业病防治知识宝典、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折页等宣传资料,通过进企业、进社区、进工作场所宣贯,提高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劳动者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各镇(街道)可以选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企业,组织有关单位深入企业开展现场宣传、咨询与防病指导等活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职业病防治专题培训。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员工的职业病防治专题宣贯培训、座谈会或警示教育等,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意识,确保劳动者安全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