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主要在五个方面助力精准扶贫:一是农险扶贫。我市贫困人口大多生活在农村,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农业保险可以有效的增强农民的抗风险能力,通过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试点、加强农业保险宣传和信息披露等措施,不断提高农户风险保障意识,减少农民因灾致贫、返贫的风险。二是大病扶贫。2015年,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最新摸底调查显示,在全国7000多万贫困农民中,因病致贫的占42%,在五大致贫因素中据首位。所以大病保险是解决因病致贫、返贫的有效途径。我市自2013年开展居民大病保险业务,3年来累计赔付84741人次,补偿医疗费共计2.04亿元,有效缓解了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三是补位扶贫。针对低保五保户、残疾人士、重点优抚对象、失独老人、留守儿童等推广保障适度、保费低廉的小额人身保险,着力解决低收入群体意外风险保障问题。通过农村银龄安康保险、农户小额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缓解农村老年人和广大农户因意外伤害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难题,提高抗风险能力。四是产业扶贫。通过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为小微企业、“三农”和城乡创业者解决抵押担保难题,为其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五是建立保险业帮扶工作机制。通过整合行业资源,加强与各级扶贫办的沟通联系,共同参与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同时探索建立保险公司与贫困户一对一帮扶工作机制。
保险业是扶危济困的行业,直接面对最广大的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实施方案》的出台为我市保险业精准扶贫指明了方向,我市保险业也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加强创新,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切实提高群众特别是贫困户对保险业认识,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保险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
贫济困求“精”务“准”——景德镇市精准扶贫工作略记
“我们真的太感谢政府了。现在道路修到了家门口,村里修起了公厕和垃圾池,自来水也安装到了家里。”提起村里的新变化,浮梁县瑶里镇长明村群英村小组的村民张春雯深有感触。这些变化,都是该村开展精准扶贫取得的结果。
张春雯的父亲张金良失去了劳动能力,无法干重体力活。村干部考虑到他家的实际情况,为张金良提供了低保。市县领导和镇村干部也经常到他家慰问。这些举措,使这个贫困家庭减轻了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