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为官不为为政不廉专项整治方案

活动方案2018-06-23王新老师

一、整治目标

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为统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针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中存在的“为官不为”、“为政不廉”等问题,以整治决策失误、执行不力、监管缺位、庸懒无为、纪律松弛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为重点,以问效、问绩、问责为主要抓手,通过实施教育、自查、整改、规范等环节,着力解决当前我局干部作风建设中可能存在的“为官不为”、“为政不廉”问题,促进机关效能显著提高,营造我局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为贯彻落实财税体制改革,服务我市全面打造核心增长极凝聚强大的正能量。

二、工作原则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一)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原则。主要领导要对专项整治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推动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分工具体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坚持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原则。开展“为官不为”、“为政不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既是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也是教育实践活动的延续。领导干部要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推动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力抓手,以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把自己摆进去,把分管工作摆进去,认真查找存在的“为官不为”、“为政不廉”突出问题,并列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重要内容,立说立行、及时整改,以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三)坚持奖惩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建立完善体现作风建设导向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切实将作风建设情况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任用挂钩。进一步完善机关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将党员干部组织纪律、道德品质、奉献精神、服务态度、高效履职、敢于担当、廉洁自律等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干部考核的具体内容,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硬指标。

三、整治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整治的范围对象:全局干部职工(含聘用人员)。

(二)整治的主要内容:

1、执行不力、监管缺位等方面的问题。

领导干部对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事项,特别是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改造、民生实事、重大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等重点任务,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敷衍塞责、推进不力,影响整体工作效果;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致使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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