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县委的部署要求,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组织领导,逐一清理整治,强化监督问责,完善规章制度,决定在全局集中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有章不循、懒政怠政、侵害群众利益等制约和影响我局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担当实干的政治生态,为全面推动我县环保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一问责”
对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
主要任务:依据《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梳理问题线索,规范问责程序,加大问责力度,凡是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并予以通报。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1.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着力解决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及全局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贯彻上级政策中打折扣、搞变通;阳奉阴违、妄议中央,拉帮结派、搞团伙,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等问题。
2.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着力解决党的组织不健全,党政不分、党不管党、党的领导弱化,民主集中制坚持得不够好、领导班子决策听取意见不够等问题。
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着力解决对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出现严重违规违纪,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贿赂、顶风违纪,基层干部依仗职权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