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低保困难户申请条件标准及补助相关政策

惠民政策2018-07-11王华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南充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南充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南民发〔2018〕42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市正风肃纪10+X的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区政府决定用3年时间,在全区开展城乡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乱象,坚决惩治城乡低保制度执行中的腐败问题,及时纠正低保工作中责任不落实、监督管理不到位等作风问题。切实压实工作责任,转变工作作风,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退尽退、按户施保、按标施保、应补尽补”,打造对象认定精准、基础数据精确、动态管理有效、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低保、廉洁低保。

二、治理内容

(一)查处腐败问题

1.以财政供养人员、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尤其是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城乡低保中的“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

2.向群众索要收受好处、摊派费用,降低保障标准,克扣低保金、违规进行低保金二次分配的“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等问题。

3.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扣留或集中保管低保对象银行卡并侵吞低保金的“贪污侵占、截留私分”等问题。

(二)惩治作风问题

1.坚决纠正城乡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对象不精准、措施不到位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2.认真整改城乡低保工作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不按户施保、不计算家庭收入、不公示,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效率低下,不应保尽保、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等问题。

3.认真纠正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补差标准未及时全面公开,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电话开而不通、开而不用,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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