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深圳市则提高了奖励标准,在征求意见公告中表示,凡是符合奖励条件的深圳市民,自2016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发放16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
2008年12月31日之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且户籍于2009年1月1日之后迁入我市的,自迁入当月起每人每月发放160元的奖励金。
2009年1月1日之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具有深圳市户籍的,自满年龄的当月起计发;属户籍迁入我市的,自户籍迁入的当月起每人每月发放160元的奖励金。
可享受由政府按月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
(一)具有深圳市户籍
(二)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或失独后再生育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且未再生育或收养的
(三)1980年2月2日之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
凡是符合奖励条件的深圳市民,自2016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发放16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
2008年12月31日之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且户籍于2009年1月1日之后迁入我市的,自迁入当月起每人每月发放160元的奖励金。
2009年1月1日之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具有深圳市户籍的,自满年龄的当月起计发;属户籍迁入我市的,自户籍迁入的当月起每人每月发放160元的奖励金。
这样算下来,符合标准的家庭,父母两人每年能领导3840元。
广州每人每月可领150元
广州市卫计委今日发布征求意见公告。将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广州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统一发放奖励金,自2017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发放150元。
2015年12月31日以前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子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居民,可以申领奖励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