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老年人补贴新政策
今年起65岁以上老人一年内可免费乘公交车240次,每人每年至少享受1次免费体检。今年1月1日起,青海省推出6类老年人优待工作,以增进老年人福祉,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老年人优待是政府和社会在做好公民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上,在医、食、住、用、行、娱等方面,积极为老年人提供的各种形式的经济补贴、优先优惠和便利服务。
此次老年人优待工作由全省23个部门共同联合实施,共6类37项,涉及政务服务优待、卫生保健优待、交通出行优待、商业服务优待、文体休闲优待和维权服务优待。
在政务服务方面,加强了政府在政策制定和政务服务等方面为老年人提供优待的责任,明确了高龄补贴、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住房保障、殡葬等由政府及有关部门直接提供的优待项目。
在卫生保健方面,为65周岁以上常住老人每年至少提供1次免费体检和健康指导,同时鼓励各地医疗机构根据实际减免老年人普通门诊挂号费和诊疗费,对特困老人就诊实行“一免七减”的优惠政策。
交通出行方面,65岁以上老年人一年可免费乘坐公交车240次,同时加强城市道路、商业网点、旅游景点等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舒适的出行环境。
在商业服务方面,商业饮食服务网点以及水、电、暖气、燃气、通讯、电信、邮政等服务行业和网点,要为老年人提供优先和便利服务。金融机构设置老年人取款优先窗口,并提供导银服务,对有特殊困难、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特需服务或上门服务。
文体休闲方面,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公园、博物馆等旅游景点,对60至69岁老年人实行门票半价,70岁以上老人实行门票全免。
维权服务方面,老年人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需要律师帮助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对老年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要简化程序,优先受理、优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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