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我省按照国家规定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合并统一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一后的制度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那么,参保时要提供哪些材料?具体如何缴费?如何领取养老金?8月21日,本报记者从省社会保险局获悉,我省出台《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详细规定了相关参保、缴费、领取待遇等具体办法。
参保登记
分12个缴费档次选定后当年不能变
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新农保、城居保原来分别设置的每年缴费5个档次和10个档次的基础上,统一归并为100元至2000元(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城乡居民缴费有更多自主选择权。
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携带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员选择缴费档次作为当年的缴费依据,当年不得变更。填写《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时,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办理参保登记时应提供的材料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的,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居民户籍证明”原件。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各存一份。另外,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可以不缴费,但须办理参保登记,登记流程与正常参保登记一致。
居民本人也可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简称乡镇(街道)事务所)或县社保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