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非法拘禁致人死亡,衡阳贩毒案侦破纪实

今日资讯2018-10-27才子老师

传销非法拘禁致人死亡

传销非法拘禁致人死亡,2014衡阳贩毒案侦破纪实

8月26日电(通讯员陈抚娟)近日,景德镇昌江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对于某、陈某、尤某、李某、杨某、汪某、冯某7名被告提起公诉,该7名被告为将被害人周某骗入传销组织,采取多种恐吓与威胁手段,最终导致被害人不堪忍受伺机逃跑,在逃跑过程中不慎掉入水库溺水身亡的恶果。昌江检察院经审查认为,7名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38条第2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于某、陈某、尤某、李某、杨某、汪某、冯某均初入社会,涉世不深,其中,于某、尤某和李某90年生,陈某、冯某89年生,杨某、汪某88年生,且7名被告均为外籍人员,分别来自河南省、四川省、安徽省等地。于某、尤某、冯某为大专文化,陈某、李某、杨某、汪某为初中文化,文化程度均不高的于某等人也是被骗入传销组织的,他们或被同学或被朋友从外地骗至景德镇,在被传销组织洗脑以后开始为组织“服务”,以各种方式帮组织吸纳新成员。
被害人周某与李某是朋友,2013年春节前后,李某以做生意的名义邀请周某来景德镇,实则是想将周某骗入传销组织。周某于2013年2月28日依约抵达,此前,李某已将此事汇报给其所在传销窝点的负责人于某,于某便安排了几个人过来帮忙控制新来的周某。其中,李某和陈某负责去车站接被害人周某,汪某、杨某等人则在位于景德镇市“万能达陶瓷”附近的传销窝点处等候。被害人周某在被带到传销窝点后,李某与陈某先将其手机骗到手,并控制了周某的通信。被害人周某在得知自己是被骗入传销组织之后,情绪激动想要离开,陈某、汪某、杨某等人便对其实施语言恐吓并用暴力手段殴打将其留下。直到2013年3月3日,传销窝点负责人于某又安排陈某和尤某带被害人周某到附近山上去玩并继续对其进行“洗脑”,被害人周某趁机逃跑,陈某和尤某在后追赶,周某在逃跑过程中不慎掉入一水库溺水身亡。
提审过程中,7名被告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行为,悔不当初,并对造成周某死亡一事深感自责与愧疚。但法不容情,即使7名被告当初也是因各种原因被骗入传销组织,其依旧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办案检察官提醒:目前,传销已呈现出“反复、多发、流动”态势,非法传销活动不仅容易导致非法聚集、非法拘禁、盗窃抢劫、打架斗殴等恶性行为,更甚者还可能引发传销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因此广大市民一定要时刻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不要轻信“发财致富梦”而误入传销组织。倘若不幸身陷传销窝点,最有效地逃脱办法就是保持头脑清醒,先确保自己的人生安全,让传销组织相信你已被“同化”,骗取信任后再找准时机逃脱或报警。
2014衡阳贩毒案侦破纪实

传销非法拘禁致人死亡,2014衡阳贩毒案侦破纪实

今年9月5日,临夏警方经过一年多的艰苦侦查,成功侦破了“6·13”部级毒品目标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缴获毒品海洛因210块,净重85.2公斤,查获毒资30.8万元、运毒车辆3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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