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村民集资修路,河南沈丘最新新闻

今日资讯2018-10-27才子老师

政府村民集资修路

政府村民集资修路,河南沈丘最新新闻

修路修桥,村民人均最高集资达到2100元,超过国务院减负政策规定农村“一事一议”上限15元的一百多倍!让人意外的是,大部分村民却愿意承受,只是觉得一次性承受压力太大,县政府执行减负政策左右为难。
  山脚下村的减负难题如何破解,在全国乡村带有一定普遍性,引发人们关注、热议。
  雷人的“集资”公告
  怀化市溆浦县山脚下村是湖南西部一个典型的偏远山村。全村1700多村民,主要收入靠在广东、浙江等地打工。
  2008年8月,新当选不久的村委会班子很想为村民办点事,决心修路修桥。硬化一公里村间道路国家补贴9万元,而实际成本是17万元。修桥资金除政府立项补贴一部分之外,也需要村民集资约25万元。
  在村委会发动下,为了修路修桥,这个村人均筹资达393元。村民人数少、居住地势高的五组人均修路集资2000元、修桥集资100元,累计人均集资达2100元。
  2008年底前,山脚下村道路硬化和大桥都基本完工,桥通路通。记者采访时看到,一座几十米长的水泥大桥跨河而起,蜿蜒的公路长蛇般在山丘间盘旋。春节前夕,全村计划集资45万元,还有21万元没收上来。为此,村委会和修建大桥指挥部制定张贴了一份火药味很浓的“村规民约公告”:
“收费标准:各片按原定不变,其中①退休工人包括在职职工为家乡建设献力,每人捐款500元;②下岗职工跟村民同样标准;③国家干部继续按原计划要求捐款一个月工资;④村内大车每辆征收2000元,中型车1500元,小车300元,三轮车100元,另在外营运车每辆征收300元(凡外地来我村做生意或执行公务车任何人不准拦车收费)。”
“村规民约”还指出:“凡在规定时间不交清集资款的,拉货过车一律不准通行,①修房屋通车除交清集资款外,另每一栋房屋加收5000元;②娶亲嫁女,除交清集资款以外,另加收1000元。”
有的村民称之为“史上最雷人的集资公告”。在广东打工的村民张英南回家过春节,看到了这份“公告”后非常气愤,认为村里集资的所作所为,与中央“一事一议”政策违背很大,今年3月开始向省政府减负办和新闻媒体举报。
减负问责难以执行
接到湖南省减负办转来的举报材料后,溆浦县纪委和县经管局立即组成调查组前往调查,认为举报材料基本属实。
调查组认为,问题主要在于村里虽然多次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获得了村民代表的通过,但没有按“一事一议”程序办理申报、审批手续,筹资金额超过了15元的上限标准,“严重违背”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村规民约公告”虽没执行,但本身是错误的。
  令赶到村里暗访的记者意外是,接受采访的大部分村民却为集资修路修桥叫好。记者来到人均集资2100元的五组,村民舒林华指着新修的水泥路说:“以前贩子的车开到山脚下就不肯到我们组来收农产品,因为路不好走,即使车上来,价格每斤也要便宜一块钱,说是增加了运费。买肥料卖粮食,以前我们都要肩挑手扛,现在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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