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减刑最新规定,健力宝张海近况

今日资讯2018-10-26王新老师


 服刑人员减刑最新规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刑法>>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健力宝张海近况

服刑人员减刑最新规定,健力宝张海近况
  张海,1974年5月出生,河南开封人。其父为当地公务员,母为中学教师。

  1988年,初中毕业后,未直接升入高中,而是考入河南大学武术专修班。后因毕业成绩不好,仅获专科结业证书。

  就读武术专修班期间,张海结识藏密气功信徒王紫升。经后者引荐,曾与藏传佛教大师夏日东活佛有交往。


  1991年大学没毕业即开始工作。1992年张18岁后,即以夏日东活佛弟子身份在各地广开藏密健身中心,传授密法,招揽学徒,收入颇丰。

  1992年,结识藏密信徒、河南省社科院哲学所办公室主任孙岭,经后者帮助,在该院设藏密瑜伽文化研究所,任所长,由此获得官方身份,声名日隆。

  1995年,张举家南迁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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