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减刑最新规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刑法>>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健力宝张海近况
张海,1974年5月出生,河南开封人。其父为当地公务员,母为中学教师。
1988年,初中毕业后,未直接升入高中,而是考入河南大学武术专修班。后因毕业成绩不好,仅获专科结业证书。
就读武术专修班期间,张海结识藏密气功信徒王紫升。经后者引荐,曾与藏传佛教大师夏日东活佛有交往。
1991年大学没毕业即开始工作。1992年张18岁后,即以夏日东活佛弟子身份在各地广开藏密健身中心,传授密法,招揽学徒,收入颇丰。
1992年,结识藏密信徒、河南省社科院哲学所办公室主任孙岭,经后者帮助,在该院设藏密瑜伽文化研究所,任所长,由此获得官方身份,声名日隆。
1995年,张举家南迁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