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文浩简历背景资料 何文浩任西藏自治区副主席

今日资讯2018-10-26三水老师

 记者从中国西藏新闻网获悉,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11月26日通过任免名单,决定任命:何文浩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曾万明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3年11月26日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何文浩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曾万明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免去:   傅伟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覃章书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职务;   李勇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检察员职务;   高佳伟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翟福东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批准:   马文清辞去错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任命:   李勇为错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冯国勇的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洛松曲珍的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益西拉姆的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阿旺楚成的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厅庭长职务;   李尕青的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   牛克乾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志刚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张胜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罗显洲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索珍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庭长;   措姆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第二庭庭长;   普布多吉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   李祖中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第一庭庭长、审判员;   金华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边巴为林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松吉卓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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