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抢劫遭女子强奸三天,女人强奸男人违法吗

今日新闻2018-10-29李天扬老师

男子抢劫遭女子强奸三天:
32岁的俄罗斯人Jasinski做了大概是他一生中最错误的一件事:他冲进位于梅晓夫斯克的一间发廊,试图抢走她们今天的营业额,结果却被发廊老板Zajac――一位28岁的女黑带高手直接放倒……

当然这并不是故事的结尾,这仅仅只是Jasinski噩梦(或是天堂?)的开始而已。他被打晕之后,女老板把他扒光了拖进后面一间小屋,用电吹风的电线把他捆起来绑在暖气上,然后对他施行了惨绝人寰骇人听闻惨无人道的强奸行为。在这3天之中,为了保持这位性奴的战斗力,女老板还给他喂了不少万艾可(伟哥)。

最后这位被榨干了的劫匪终于被放出来了,他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冲向医院!为啥?因为他都蛋疼到肿起来了!接受了治疗之后,Jasinski去向警方报了案(还有自首,大家别忘了他是抢匪来着),于是两人都被逮捕了。

女老板Zajac被逮捕的时候表示:你这个忘恩负义的混蛋!我们确实是稍微多了点……可我放你走的时候不是给你买了新牛仔裤,还给你管饭,最后还送了你1000卢布的营养费么!?何必要抓我呢?男子抢劫遭女子强奸三天,女人强奸男人违法吗?
男人强奸女人有法可依,可以找证据,但是女人强奸男人就不那么好界定了...
  新闻原文:
  东方网2005年11月3日报道,日前,某市发生了一起令人匪夷所思的事件:一名17岁的男学生竟被一名35岁的女教师诱奸,身心备受摧残,而当男学生以被女教师强奸报案时,警方却以无法立案为由予以拒绝……
  一石击起千层浪,这一事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记者从警方了解到:一段时间以来,男性遭诱奸,甚至遭强奸的案件,有一定数量的增加,同时,与女性受到性侵害不同的是,在这类案件中,施暴者很难受到法律的制裁,经常出现受害男性投诉无门,施暴女性逍遥法外的现象。
  6月26日,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中,性骚扰首次进入立法程序,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而如今爆出的女性强奸男性事件,已经成为这一新闻背后更受人关注的话题日益增多的此类案件表明,随着女性个性的张扬与地位的扶摇直上,野蛮女友们一改女性楚楚可人、唯唯诺诺的温柔形象,河东狮吼般冲破了男人的身体防线;越来越多的男性遭到女性的性侵犯,但法律给予他们的却是现实的无奈和尴尬……
  事件一:承诺保送省重点,少年被女教师诱奸
  近日,本报记者与受害男孩的母亲王女士取得联系,她向记者讲述了儿子噩梦般的遭遇。
  我儿子高宇1989年出生,他相貌英俊、体格健美,可是一年前,儿子被一个年轻的女教师盯上了……听儿子说,去年夏天的一个中午,他被一个名叫苏丽的女教师带进空无一人的办公室。苏丽将门反锁上,让他坐到沙发上,然后将身体靠向他,并说如果按她说的做,她可以保送儿子到省重点高中……儿子说当时自己又惊又怕,可后来,苏丽越发肆无忌惮,几乎每隔两三天就要叫儿子去她的房间。王女士说,正处在青春期、对异性充满了好奇心的儿子无力摆脱这个年龄比他大一倍的女人的性控制,长期处于身心扭曲状态的他在课堂上越来越无法集中注意力,学习成绩急速下滑。
  听到儿子的哭诉,我的心都快流血了,拽起儿子就到派出所报案,但警方却以女性侵害男性的性行为没有法律规定,予以拒绝。我又多次到教育部门反映,都得不到结果之后,我决定通过法律手段为儿子讨回公道。然而当我咨询律师时,律师告诉我,在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中,对于苏丽这类性侵犯,没有相关法律可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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