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湖南省教育厅发布《湖南省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政策实施方案》,继2011年和2013年后再次大幅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政策。一些高考加分项目被取消,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子女、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原有加分政策继续保留。
湖南取消部分高考加分
据了解,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后,相关考生可选择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或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或参加其他体育学类专业招生。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后,考生的相关科研特长和创新潜质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取消省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后,对有突出事迹的考生,按照有关程序,高校可破格录取或单独考试录取。一、关于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项目。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含残奥会、亚残运会)取得集体或个人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含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个人项目前6名的学生加15分(所有体育项目均可加分,且不须测试)。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获集体项目(限定篮、排、足)前6名,经测试合格的学生加15分;参加省级体育比赛获个人前6名、集体项目前3名(限定篮、排、足),经测试合格的学生加10分;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经测试合格的学生加5分。
二、关于艺术特长生高考加分项目。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三独”(独唱、独奏、独舞)比赛获一等奖的学生加10分,获二等奖的学生加5分。取消艺术特长生可以降到二本线65%的录取政策。
三、关于科技类竞赛高考加分项目
2015年1月1日之前已取得全国技能竞赛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有关奖项、名次的考生,保留其应届毕业当年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的免试推荐到省内具有对口招生任务的本科院校或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就读资格或加分资格,但加分分值不超过5分,且仅限于我省所属高校招生录取适用。其中,原加20分的调整为加5分,原加15分的调整为加4分,原加10分的调整为加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