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招生简章2018-10-29才子老师

 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为保证我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校代码:国标13923 湖南省标 4368

  五、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河东大道10号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积极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院主要领导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院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院纪委依照相关政策和法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并坚决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录取规则和办法

  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条 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一条 学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对外省考生的投挡,我院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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