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深圳户口办理的条件
深圳户口办理分为应届毕业生接收和在职人才引进,其条件分别如下:
一、应届毕业生接收的基本条件:
应届毕业生办理深圳户口的基本条件(必须满足):
1、身体健康;
2、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
除上述条件外,毕业生办理深圳户口还需具备如下条件之一才可申请入户深圳: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
2、本市院校毕业生;
3、本市生源毕业生。
办理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政策依据:
《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5]3号),
二、在职人才引进的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身体健康;
(三)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和缴纳社保(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人员除外);
(四)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五)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符合以上基本条件者,只要测评的积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即可申请积分入户。
深圳市人才引进工作主要政策依据:
《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深府办函[2015]37号)和
《2016年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深人社规[2015]12号)
办理市外人才引进(包括调入市外干部、招调工人、引进留学回国人员)。
2016年深圳户口办理积分入户调整条件:2016年积分入户专利分值变动
发明专利
每获得1项积2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申请人所得分数按20/(人数+1)计算,申请人为第一专利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实用新型专利
每获得1项积1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申请人所得分数按10/(人数+1)计算,申请人为第一专利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