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你想在辽宁省落户吗,有哪些政策可以参考,因2017年新政策学没出来,86留学网小编跟大家收集2016年的相关政策,供大家参考。
记者从辽宁省公安厅获悉,备受百姓关注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出台,这意味着辽宁省户籍制度改革拉开大幕。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优化户口迁移政策、创新人口管理制度、健全相关配套政策、扎实推动工作落实5个部分21条。在优化户口迁移政策方面,有序放开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等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沈阳、大连两市以外的其他城市城区则放宽引进人才落户条件、放宽投资落户条件。在创新人口管理制度方面,全面建立社区集体户口制度、逐步完善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和深入推进居住证制度。在相关配套政策上,则推进城中村居民市民化,确保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并在就学地参加中考和高考。
按照该意见,辽宁省将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养老服务、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努力实现全省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在城镇落户。
据了解,为扎实推进此次改革落地有声,辽宁省将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明确把此项工作纳入到政府绩效考评的范围,同时,要求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抓紧制定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配套措施,各地区要于7月底前,出台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政策解读
户籍改革四大举措确保公平关切民生
进城落户农民全部纳入社保
对于如何进一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意见》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将进城落户农民全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统筹规划城乡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和设施,为其提供基本医疗卫生计生服务;进一步巩固城镇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确保参保人员在市级统筹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医即时结算,推进辽宁省内异地居住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