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人可以申领居住证?
至少在该城市居住半年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居住证的功能定位、申领条件及范围。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同时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落户条件等因素,确定居住证制度实施的区域范围并制定实施办法。
2持证者可享受什么权利?
接受义务教育甚至高考
征求意见稿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使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居民委员会选举、人民调解员选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等权利,在居住地享受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等便利。
3居住证持证者能否落户?
特大城市拟设积分落户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四种规模城市的落户条件,其中,对于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要求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稳定就业和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合理设置积分分值;对于城区人口1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要求有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稳定住所,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不得要求超过5年),其中,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可对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4居住证如何申领?
每年须办理一次签注
征求意见稿规定,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首次申请领取居住证的,免收证件工本费。
值得注意的是,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