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录取办法调整
1、调整文理类本科批次
将文理类本科三个批次调整为两个批次: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其他录取批次不变。
2、试行分段填报志愿
将往年高考后一次性集中填报志愿调整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考生集中填报(6月25日至28日):本科提前批(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高职联办本科计划),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第二阶段考生集中填报(8月5日至8日):高职高专批文理类(不包括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
3、调整志愿结构
进一步优化志愿结构,增加考生选择机会,降低考生填报志愿风险。文理类的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职高专批次平行志愿由原来6个院校志愿增加到9个。
取消具备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考生,填报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志愿“6+3”模式,即取消对考生在平行志愿后面3个院校志愿只能填报专项计划的限制,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9个院校志愿中自由选择专项计划和其他招生计划填报
艺术类各批次平行志愿不再按全省艺术统考类别划分志愿模块,符合多个艺术统考类别录取条件的考生,可以在同一批次的平行志愿中,混合填报同一院校或不同院校的不同统考类别的专业志愿。
4、探索“院校+专业类”分类投档录取模式
前批及特殊类型专业分类投档录取,主要包括本科提前批文理类、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艺术本科和高职高专,以及其他批次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省属院校面向当地招生计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免费医学生、经院校申请同意的报考生源较少的优势特色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
在平行志愿投档时,将分类投档的“专业类”与其他专业区别开来,分类投档、分类录取,分类公布调档线。
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增加报考更严格